最新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
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27项具体措施,建议:年内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研究统一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开展
物流领域收费检查,解决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意见》要求,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年内将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精简货运配货站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年内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同时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加强物流装载单元化建设,推进物流车辆标准化;深化联动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广东治超大动作,10月20日所有高速全面铺开】
7月31日下午,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总结暨全省推广动员大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介绍,广东将于2017年10月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并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阻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领域覆盖。
其中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广东省正在建设以国省道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重点桥梁为重点的非现场执法信息系统,下一步将在广州、珠海、佛山、肇庆、茂名、惠州6个地市试点开展国省道非现场执法工作,非现场执法模式也将在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执法领域逐步实施。
非现场执法,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交通监控设备采集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违法发现,数据自动推送至属地交通执法信息系统,对非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事后处罚。交通执法信息系统还会将超限处罚信息、未接受处罚的“黑名单”等数据推送至高速公路收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