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富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根据受害人的报案,抓获了两名以购货为由,采取空车配货、异地付款方式实施诈骗的嫌疑人。通过审理此案,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属于新型犯罪。
2日晚,齐齐哈尔市站前市场个体户白某和周某到富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前一段时间有两名男子在白某处购买干调,分别发往甘南县城和甘南县宝山乡的两个货站,结果其中一个货站的货物被骗走,价值1万余元。2日白天,有两名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来到站前市场,从周某处购买干调价值8000余元,货物分别发往甘南县和富裕县。为防止再次受骗,遂前来报案。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对配货站进行蹲守。3日上午,侦查员将到货站取货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刘福(化名)、李忠(化名)均系河南省民权县人,他们如实供述了诈骗周某货物的犯罪事实。同时交待了在哈尔滨、大庆、绥化等地实施诈骗犯罪4起,骗得的货物已发送回河南老家,总案值3万余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起案件作案的手段属于新型犯罪。犯罪嫌疑人首先选择诈骗对象,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采取空车配货、异地付款的方式,将货物同时发往两个配货站,其中一处货站做代收货款手续,另一处货站不做代收货款手续。之后,嫌疑人不去做代收货款的货站取货,而是到未做代收货款的货站取货,轻松地把货物取走后,再变卖处理。
犯罪嫌疑人交待,目前采用这种方法实施诈骗的人很多,犯罪团伙不止一个,白某被骗案的嫌疑人另有他人。
警方提示:对陌生人购买货物,一定要多加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