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货运局关于协助开展货运车辆
电子标识安装工作的函
近日,我局收到市公安交警局发来的《关于协助开展货运车辆电子标识安装工作的函》(见附件1),请我局协助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市公安交警局已完成了对校车、新能源物流车、泥头车、搅拌车、公交客运车、危险品运输车、教练汽车、出租车、大小货车、网约出租车以及其他警务用车等共7.6万辆重点车辆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并拟于近期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为确保上述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你协会协助市公安交警局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
此函。
市港航货运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关于安装电子标识的相关事项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车辆的管理水平,维护重点车辆合法营运权益,消除重点车辆假套牌车潜在社会隐患,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2016年6月以来,市交警局联合市交委等多个部门,对八类重点车辆采取上门服务,免费安装电子标识的方式,基本实现了重点车辆全覆盖的目标。
一、前期安装的情况
截止6月15日,全市共有7.6万辆重点车辆安装了电子标识,包括新能源物流车、网约车、被套牌的私家车以及泥头车、搅拌车、公交客运车、出租车、危险品车、教练车、大小货车等在深运行的重点车辆。
二、安装电子标识的优势
电子标识是车辆号牌等身份信息的电子化,安装电子标识可有效解决车辆真实身份识别问题,可从源头上杜绝假牌、套牌、无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能够有效保护合法车辆,特别是营运车辆不受假套牌车辆的侵害,同时,依托电子标识,可提供多种智能化服务。如通行证的办理,一次窗口申领电子标识后,所有信息变更全部网上申请,后期不再需要前往办证地点办理业务,电子化便民化优势明显。
三、电子标识在违法查处中的作用
重点车辆不会因为安装电子标识而增加违法查处的可能,电子标识仅能起到区分车辆身份真假的作用,不能单独进行违法查处。所有道路监控设备只有加装了电子标识识读设备才能读取车辆身份的电子信息,根据公安部有关取证设备的相关规定,非现场执法的证据只能是图片或视频,因此该种电子信息不可能成为查处车辆违法行为的依据。安装电子标识是在视频监控等取证设备进行取证时,辨别违法车辆的真实身份。因此,安装电子标识不会增加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四、强制安装的范围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规定,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从事道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含公交、出租及网络预约汽车)以及非本市注册登记但上路行驶需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道路通行证的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标识。禁止破坏或者擅自拆除机动车安装的电子标识。
五、处罚依据及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安装电子标识的车辆所有人拒不安装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破坏或者擅自拆除电子标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
五、查处违法的方式
通过启用非现场执法设备、日常巡查及市民投诉、举报的方式可以发现、查处重点车辆拒不安装电子标识的违法行为。其中,非现场执法设备依靠图片或视频的取证也将对破坏或者擅自拆除电子标识的车辆,进行自动识别和抓拍。
六、申请安装的办法
尚未安装的存量车以及落地新车,可拨打电话(85139905、13621292290、13925278075、15889679223)进行预约,并按约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景田路交通监控中心)申领安装电子标识,其中,重型货车、牵引车等大型货车可自行组织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