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州现代)
物流的发展史来看,尽管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高度的不平衡性,但大致还是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企业自营物流。在市场化的初期,由于市场范围较小,企业往往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经验和经营习惯自行开展物流业务。在这种模式下,作为物流活动的主体,企业也可能向仓储企业购买仓储服务,向运输企业购买运输服务,但是这种服务的购买仅限于一次或一系列分散的物流功能,且具有临时性、纯市场交易的特性,即物流服务与企业价值链的联系是松散的。企业内部“X低效率”和外部高昂的交易成本必将严重损害企业的经济效率。在一些不发达经济体,物流价值占GDP的比重相当高,在我国也占到了1/5强(2003年比重为21.4%);而发达国家的这个比重却不足1/10(美国2002年的比重为8.7%)。
初级企业物流联盟。初级企业物流联盟是指商业企业之间在物流方面通过签署协议、合同形成优势互补、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相互信任、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物流伙伴关系。通过灵活的制度安排,促使整个共同体的利益最大化。物流联盟的“额外”收益主要来自于规模经济和交易成本的降低,物流联盟内的成员可以廉价的从其它成员那里获得过剩的物流能力或处于战略意义的市场地理位置以及卓越的管理能力等。在下图1中,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之间彼此形成的物流合作关系就属于这种类型。
第三方物流(3PL)。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流服务的供方和需方以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随着信息流的快速、准确传递,人们之间的时空距离日益缩短,这对现代物流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机构和各大公司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将运输、仓储等相关业务环节交由更专业的物流企业来操作,以求节约和高效。第三方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物流专业化的一种形式。图1中的第二层就属于这种类型的物流形式。
第三方物流主要为客户提供代理服务,主要包括:商品运转、储存配送及附加值服务。提供这一服务是以发货人和物流代理商之间的正式合同为条件的。第三方物流不一定要具有物流作业能力,它可以没有物流设施和运输工具,不直接从事运输、仓储等专业活动,只负责现代物流系统设计并对物流系统运营承担责任。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一般向多个企业提供物流服务,而且其业务大多要采用外包的形式,委托给专业的运输、仓储企业完成,流程的自动化、电子化和信息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方物流(4PL)。第四方物流是在第三方物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一个供应链集成商(源自“Strategic Supply Chain Alignment” by John Gattorna),通过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整合和管理组织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并提供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不仅控制和管理特定的物流服务,而且对整个物流过程提供策划方案,并通过电子商务把这个过程集成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第四方物流是物流的神经中枢。
第四方物流运用互联网络,从外部调配或组织必要的人才、技术、资源和管理等,并把它们有效地组织起来,通过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优势资源进行全方位的重新配置和整合,联合为需求方提供跨地区、跨行业、全方位的物流解决方案。这就有效地克服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各自为政,客观存在不能最大化整合社会资源以及资源浪费等问题。
总之,物流模式的发展遵循着不断专业化、不断由微观调整到宏观规划的演进路径。如果企业有很高的顾客服务需求标准,物流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极大,而且企业自身的物流管理能力很强时,企业一般也会选择物流自营模式,这并不违反上述一般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