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公
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见附件2),废止的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附件:
1、发布的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一览表;
2、废止的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清单。
交通运输部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