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省局及市局关于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工作的要求,新化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加大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处罚力度,认真落实“一超四究”制度,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采取严管重罚措施,依法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近日,新化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出了首张吊销超限车辆道路运输证罚单。
根据湖南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抄告信息,我县营运车辆湘K68280(蓝)于2016年11月12日(2次)、2016年11月21日(1次)在溆浦县境内违法超限运输,被溆浦县公路局查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3号)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新化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吊销湘K68280(蓝)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