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四个月后,交通部公布了首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42辆货运车辆、31名驾驶员因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3次以上被列入“黑名单”。
因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等12人上黑名单
小编注意到,首批黑名单中,“豫AZ8008”等42辆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其中35辆货车为河南牌照,占比超8成。另有河北牌照2台,福建牌照5台。
与此同时,高东升等31名货运车辆驾驶人因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登黑榜。根据交通部门公布的身份信息,封面新闻查询到名单中驾驶人身份证号归属,有27人为河南籍,另有4名驾驶人分属福建、湖北、湖南等省。此外,河南郑州市鑫红运输有限公司、郑州市铭浩
货物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
另根据披露,被列入“黑名单”的沈永恩、徐素霞,存在指使强令驾驶人超限运输;孟艳桥等12人因存在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等行为。但14人具体身份,并未公布。
当事人将被限制高消费
按照规定,失信当事人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将从“信用交通”网站公布栏中撤出,相关信息记录在后台予以保存。被列入黑名单中的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当事人,除罚款、吊销营运许可等,还将受联合惩戒。
根据《备忘录》规定,失信当事人最多将面临26项联合惩戒。其中,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进行限制或禁止。这包括:依法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限制企业经营审慎性参考、依法限制取得生产许可、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供新增项目核准时审慎性参考等8项惩戒措施。
日常生活中,失信当事人将被限制融资和消费,如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保险费率厘定、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也将审慎性参考失信记录。有关部门在进行驾驶证审验换发时也将参考失信记录。
附:交通运输部发布首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黑名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对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予以公布。详细相关信息附下,或见“信用交通”网站“交通运输领域失信公示”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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