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系统可以有多种操作模式,同样也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按照现行的发展情况,主要是以下三种形式:
1. 以货主为核心,组织铁路、海运运输,即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承担了供应物流的职责。
2. 以铁路或海运承运人为核心,组织
货源,安排运输,即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将干线运输外包给承运部门。
3. 以第三方货运代理为核心,组织货源并安排全程运输,实行全程“一条龙”服务。
在整个物流过程中,无论是货主还是承运人都是必须存在的,由于各自具备的实力不同,致使其所处的地位不同。货主的优势在于有实实在在的货源,而承运人则有物流比备的运输工具,作为第三方的货运代理却可以提供沟通货主与承运人各种服务,他们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能力,共同完成一个物流程序。究竟哪种组织形式最好,同样要经过市场的检验,凡是能够充分发挥各种优势,创造最大效益的,就能成功并发展壮大。
物流系统中的电子商务
目前,在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的促动下,要求电子商务必须尽快完善其管理制度和规则,解决电子商务企业间合作的信誉保障以及安全等问题。 因此,物流体系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操作程序和组织形式进行运营,都应首先以市场为导向, 合理进行资源配置,以高科技信息化作为发展的核心手段,打破各部门、各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建立规模合理、专业高效和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物流服务网络。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物流的操作打下了准确、快捷的良好基础。高效的物流设施和运作,离不开每一个物流环节中的电子化管理和快速的电子信息传递。在物流系统中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技术,不仅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还有高效、快捷的优势,从而降低操作成本。通过网络联机操作。还可以随时跟踪物流操作进程,多方同时核准操作准确度。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推动了物流体系的发展,而物流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也为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必要条件。物流和电子商务,必然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依赖,共同并存和发展,才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快速也国际接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