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凌晨1点半,正在值班的公安西青分局中北派出所副所长高明接到了市局,分局转来的紧急警情“有大货司机要利用危险品制造恐怖事件”。民警立即联系报警人,电话最初还能接通,当出警民警再联系时,电话已关机,而那名货车司机电话也无法接通。事情紧急,他立即率领民警赶赴西青道附近的某物流公司寻找这辆大货,然而排查后没有找到。民警又通过车辆信息系统找到了货车车主。
据车主介绍,他是14日下午拉这批货到某物流公司,卸货后他就驾车离开了。民警又根据车主介绍找到物流仓库,民警并没发现这批所谓“危险货物”,民警立即这一最新情况向上级做了汇报。这时,包括市公安局反恐总队,分局反恐支队的民警也已赶到。民警通过调取物流监控发现,这批货是14日下午运到,17日又转运到山西阳泉,这批货是从大寺开发区某企业运出的。为查明货物究竟是否属于危险品?高明带领民警赶到这家工厂。据厂方介绍,这种货物为粘稠液体,是一种用于炼钢炉封口的粘合剂,本身无毒,不属于易燃易爆品,不具有挥发性,不具备危险品的特征。经查,订货企业,运输车辆与警方之前调查结果一致。
随后,警方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查找报案人。经查,报案者山西人张某。赶到阳泉,民警了解到货已转运祁县某企业。根据提货现场录像,民警发现了报案人张某的身影。民警又赶往祁县,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张某进行依法传唤,他交代了作案的全部经过。
张某是当地一家物流信息部的老板,他受当地一家企业委托联系运送这批粘合剂。张某从网上联系好运输车辆。期间,因张某联系不到运输司机,误以为对方卷走了货。于是,就想到了报警,因害怕警方不重视,酒后的他才在18日凌晨打电话,编造了所谓利用危险品制造恐怖事件的假警,目的让民警协助其查找丢失的货。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因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他已被西青警方依法刑拘。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