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分别降至15%和6%
5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此次货车整车方面关税税率均下调至15%,零部件关税税率下调至6%,且零部件占了大部分。汽车零部件是构成一台完整汽车的基本单元,也是一车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因此,此次一部分零部件关税税率下调,将会使得整车价格进一步下降,后续维修保养成本也会进一步减少。
关税税率下降最大的受益者将是我们消费者,这会促使综合税率下降,进口车型的终端售价也将降低。同时,这也将促进国产车型进一步提高产品力,才能更好地与进口卡车竞争。
2、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按照GB1589要求,2018年1月1日开始,车辆运输车运输市场将以铰接式车辆运输车、中置轴车辆运输车两种合法车型为主。
3、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4、取消蓝牌货车从业资格证和营运证
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消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5、深圳:拟率先实施国六标准
3月29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在官网上发布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从2018年7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柴油车应当符合六标准,否则将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2019年1月1日起,销售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国六标准,否则将无法登记上牌,而且外地车转入也同样要按照国Ⅵ(国六)标准。
4月21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再次在官网发出《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该计划中提出,从7月1日起,每日7—24时,禁止异地载货汽车在除高速公路,以及深圳机场、东西部港口、海吉星农批市场与高速公路接驳线以外的道路通行;禁止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环保关键部件缺失的车辆)进入东西部港区。
6、山东:危运车7月1日后不许挂靠经营
从今年3月起,山东省开始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治理重点为本质挂靠经营和罐式车辆介质不符等问题。在整治过程中,要求消除本质挂靠经营行为,7月1日起不允许危化品车挂靠经营。
7月1日起,如出现新的车辆挂靠经营行为,依规由当地政府追究许可机关主要负责人责任,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年底前还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决策者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