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根据该公告,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统一在2018年5月1日起实施。自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的63项交通运输行业废止标准中,港口行业被废止的行业标准包括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电动装卸机械司机、码头维修工、港口装卸工、港口理货员等23项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标准。
公告称,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的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据中港网消息,港口行业被废止的行业标准包括《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第1部分至第23部分,涉及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装卸机械电器修理工、衡器检定修理工、码头维修工、港口装卸工、港口理货员、港口系缆工、装卸工具修制工、流体装卸操作工、皮带输送机操作工、衡器操作工等23项工种。
公告还称,《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18年第1批)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发布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