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份始 各地又陆续出台了关于货车行驶的各项新规,同时,交通部也发布了2018年货运行业十二项新规划。不过,这些货小二综合信息后都已经为卡友们整理好了,快快查看收藏吧!
各省市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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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四标准以下车辆不得迁入烟台市
从烟台交警部门得知,为防治大气污染,自2017年12月1日起属于老旧汽车的车辆不得迁入烟台市。2017年12月1日以前(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转出日期为准)已迁出的车辆除外。
根据烟台出台的《关于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老旧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迁入烟台市的二手车必须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第四阶段(含)以上排放标准,不再设定限制使用年限和使用性质。
2
深圳:深圳光明新区货车限行
2017年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对光明新区光明大道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通告,2017年12月1日起对光明新区光明大道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管理措施。禁行时间: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施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重中型载货汽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处1000元罚款,记3分;一年内有前款行为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2000元罚款。
3
海口:省外国五标准以下车辆禁止迁入海口
11月21日海口市制定了《加强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海口将实施机动车迁入管理政策,从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低于国五排放标准的省外机动车迁入该市,同时研究出台海口控制市外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入市措施。
4
郑州:国三及以下标准重型柴油车禁入郑州四环
为加强重型柴油车的源头管控,减轻重型柴油车对郑州市区环境质量的影响,从12月1日开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将禁止驶入郑州四环以内道路。
此次规定的限行区域是市区四环以内道路,具体为西四环(含)以东,北四环(含)以南,107辅道(含)以西,南四环(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限行时间为全天。
不过,以下三类车不在其列。一类是军车、武警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一类是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一类是拉运紧急物资(药品等)、生鲜(蔬菜、肉、蛋、禽、海鲜等)、冷链配送的重型货车。
5
成都:成都2018年货车入城证开始办理
10月25日,成都市交管局正式发布了2018年成都货运汽车入城证竞价申领的相关通告。按照通告文件要求,从2018年开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予办理入城证。因此,2018年度,只有尾气排放标准须达到“国Ⅳ”及以上的货运车辆才能办理入城证进入三环路以内行驶。
只有一个例外,一些成都籍,并缴纳了‘五路一桥’通行费的汽油国1、柴油国3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可以专门申请办理H证,持证可以在三环路上行驶,但不能在限行时间进入三环以内。”
按照规定,办理2018年度入城证的须在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原受理点只能采取现场缴费方式缴纳竞拍款(现金或刷卡);采取银行转账缴费方式的竞得人必须在2017年12月22日前完成转账,并在2017年12月26日至28日到交警二分局办理领证等相关事宜。现场缴费领证和银行转账领证完全分开。申请办理2018年1月1日后入城证车辆一律执行国IV以上标准。
6
西藏:西藏禁止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上户
2017年10月25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布通告,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国五新车准入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区外注册的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在西藏上户(凡转入西藏市的二手车必须达到国五标准)。
交通部文件
2017年11月22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中国道路运输年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办。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虞明远解读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以下简称:《计划》)。计划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将要完成12件实事。
详
细内容
简化车辆检验与检测,营业性货运车辆减少重复检测、重复收费,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取消营业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二级维护周期,自行组织车辆维护;
便利异地年审和考核,加快实现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技术管理,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规范大件运输许可管理,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由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优化收费公路通行费政策,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推广货车使用ETC;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
优化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发票管理,落实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系统;
推动取消部分许可审批事项,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改进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稳步实施限量瓶装氮气、二氧化碳等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制度;
严格落实治超全国统一标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全国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
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模式,推广应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
改善公路行车停宿条件,严厉打击盗抢车货和偷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价格适宜的停车、住宿、餐饮、车辆维修保养、无线上网等服务;
强化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扩大从业人员社保覆盖面,道路货运企业应依法与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