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要求,德州市政府确定对通行中心城区的货运车辆采取分区域、分车型、分时段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管理区域
一类区域:鲁冀界以东、北外环(不含)以南、东外环(不含)以西、南外环(不含G105去往京台高速德州南、G104方向,含京台高速德州南出口去往G105、中心市区方向)以北;
二类区域:商贸大道(不含)以东、崇德一大道(不含)以西、大学路(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以北的区域。
管理措施
(一)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2:00—14:00一类区域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一类区域限制通行。
(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2:00—14:00二类区域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二类区域限制通行。
(三)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
货物运输车辆。全天一类区域禁止通行。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管理方式
(一)禁止通行:禁止通行时段,相关车辆不予办理临时通行证明。
(二)限制通行:限制通行时段,确需进入一类、二类区域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应持需求单位申请和车辆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绕行路线
(一)原需要途经中心市区的过境禁行、限行车辆请绕行G105、德上高速连接线、德上高速(去往S324、S391)、德衡和德滨高速(去往S281、新西北绕城线、G104)、京台高速等公路。
(二)禁止禁行、限行车辆由京台高速德州收费站驶入市区,需提前选择德滨高速德州北、德州东收费站驶入外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