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交通事故发生后,追根溯源对
货源企业、货运公司以及驾驶员均进行处罚!对货运公司处以21万元罚款!处罚措施、力度之大,在固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中尚属首次,旨在加强警示和震慑,让社会各界认识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小编从9月11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召开“7.24”交通事故有关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我市交警、运管以及企业等多方联手,利剑出击治超治限。
“7.24”交通事故
7月24日9时10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37吨,实载37.77吨,超载率145%),沿S101线由西向东行驶至359km+66.6m路段处时,因严重超载且连续下坡,频繁使用行车制动系统,使车轮制动器温度过高,导致车辆失控与前方同向行驶一辆小型轿车相撞,又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重型专项作业车及对向(由东向西)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后重型专项作业车失控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重型半挂牵引车失控又与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员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上述6车不同程度受损。
此起车辆“连环”相撞交通事故,致使1人死亡,多车受损,造成事故发生路段长时间拥堵,是近年来我市在道路交通方面查办的一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同时,中卫市海原县三河镇坪路村七队的固原昌杰商贸公司所属砂场实际管理人王某,未落实源头限载制度,违规对运输车辆超限额装载导致事故发生,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