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八场——关于
物流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上重磅发布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 培育产业生态 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
物流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成都如何全面深化物流供给侧改革,推动企业降低全程物流成本,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物流环境。
《细则》具体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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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国际物流通道
完善国际国内航线网络。加密拓展国际航线,重点开通至欧美澳非亚的战略性国际客货运航线,力争5年内国际(地区)航线达到120条;进一步加密国内航线,实现对国内通航城市航线全覆盖。对符合规划的新开国际定期直飞航线,在开航培育期内,根据航空公司航线开行方案(包括航程、航班频率、机型、飞行时间、运行成本等)确定补助标准。
构建国际国内班列网络。加快布局支撑成都向西向南开放格局的战略性铁路物流通道,稳定开行以中线蓉欧快铁为主线,以成都至俄罗斯的北线班列和成都经中亚、西亚至欧洲的南线班列为辅线的西向国际班列网络体系。在欧洲主要枢纽节点城市建立海外集散分拨服务网点。对新开的国际国内班列在市场培育期内给予支持。
增强国际枢纽能级
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大力发展全货机定期航线,在开航培育期内,分别对新开洲际航线、新开亚洲(不包含地区)航线、新开国内(含地区)航线给予一定奖励;增加全货机运力,促进国际货量、中转货量快速增长;鼓励向成都机场集货,对组织省外国际货物通过成都机场进出港或采用地面运输方式组织国际(地区)货物经成都机场进出港的货代企业按标准给予一定奖励。
促进铁路货运发展。根据市场行情,向社会公布国际班列基准运价,对货量较大、需求稳定的大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货代企业按照量价捆绑原则在基准运价基础上给予优惠。
提升口岸通关服务
完善口岸布局。在现有双流航空口岸、青白江铁路口岸和龙泉公路口岸基础上,根据天府国际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的建设营运需求,适时向国家申报建设配套口岸设施。
拓展口岸功能。尽快建成适合航空运输、陆路运输的各类特殊进口货物指定口岸,快速拓展口岸功能。对利用航空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直接进口货物的相关货代企业或贸易企业给予1元/公斤的奖励;对在成都注册纳税且利用航空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的外贸企业,额外给予每1美元货值0.02元的综合物流费用奖励。
提升口岸服务。推动电子口岸建设,2018年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和一体化通关,公布口岸作业流程和全程清关时限,实现通关过程全透明,推行口岸“7×24小时”通关。
降低口岸场站操作成本。对标国内先进枢纽机场货站收费标准,从2018年起将双流机场货站货物处置费降至沿海机场货站收费水平。
提升物流现代化水平
发展专业化物流。对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设标准化多层坡道仓库、冷链仓储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认证的绿色仓储设施的企业,按照仓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发展供应链物流。支持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物流集中发展区设立区域分拨中心,对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设仓储设施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仓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租用5000㎡及以上标准化仓库给予每月5元/㎡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每月10万元,补贴期限2年;对租用3000㎡以上冷藏库的,给予每月10元/㎡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每月10万元,补贴期限2年。
发展总部物流。依托国际航空港、国际铁路港枢纽优势,大力支持物流集群发展,鼓励引导国内外知名大型物流企业在成都设立采购配送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区域总部,支持区域总部企业在物流集中发展区设立区域分拨中心,补助方式和标准参照第(十)条执行。
推进物流信息化。对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物流信息化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推进物流标准化。加快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物流龙头企业加快标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构建现代物流发展地方标准体系,大力推广标准化托盘、集装箱、集装袋、周转箱、笼车以及自动化分拣设备等标准化设施设备应用。
创新物流组织模式
完善城乡配送体系。对大型零售商贸企业配送模式转变、现代物流技术应用、标准化仓库租赁、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购置、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城乡配送末端公共服务站点建设等给予补助。
提升多式联运组织效率。探索推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一单制”和国际陆路联运提单“物权化”,推动建立高标准国际陆路贸易规则。推广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和“无车承运人”“无轨营业部”等新型运营模式。